
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领事处
亲爱的申请人:
这封信特此告知您,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14(b)条规定,您的签证申请不符合非移民签证的要求。这项拒签意味着您不能证明您即将在美国所从事的果冻与您所申请的签证类型相符。
每一种非移民签证类型都有它们各自不同的要求,但是基本所有类型的非移民签证都有一个共同的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美国以外有一处永久固定住所。申请人往往可以通过出示牢固的海外联系以证明他们在短暂访问美国后会回到自己的国家。
今天的决定不可申诉,但您可以在未来的任何时候重新申请签证。如果您决定重新申请签证,您必须重新递交一份新的申请表格和照片,再次支付签证费,重新预约面谈。如果您选择重新申请,您需要准备一些与原来申请有所不同的信息,或者说明您的情况距上次拒签后有所改变。
此致,
签证被拒的更多信息
关于214(b)条款的解释:
关于214(b)被拒签的常见误解是以外只要提供补充文件就可以解决。此问题通常不是只有文件这么简单。更进一步,您的整体情况可能不能消除移民倾向的怀疑。证明信与其它书面文件一样可能被签证官予以考虑。但即使是有地位的人写信,也不一定证明您与母国之间的联系。美国法律要求签证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各种形式的证明通常会被签证官作为整体情况加以考虑,包括社会关系、家庭情况、经济状况、以及其它与本国的联系,会驱使您在美国短期逗留后回国。“联系”是指您生活的各方面与居住国之间的关联,包括您的家庭、工作、财产。对于还没有建立这类关联的年轻申请人,签证官可能会查看教育背景、学习成绩、您的长期规划或愿景。由于各人的情况不同,对于什么是足够的联系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
留学生:
一些学生可能会感到困惑,当他们出示了学校的I-20后没有获得学生签证。在214(b)条款下,留学生也需要证明其在完成学业后回国的意图。对于留学生通常打算逗留数年时间,因此签证官必须对各个方面做整体考虑以决定是否批准其学生签证。如果申请人的主要目的是旅游而不是学习,或打算永久在美国居住,则学生签证会被拒绝。学校录取学生并签发I-20只是签证官考虑的因素之一。
常见问题的回答
问题: 签证官没有给我时间去解释
回答: 拒绝您的签证官都是训练有素的使馆官员。签证官通常会在很短时间内浏览您的几个方面的信息:您在原居国的状况,前往美国的目的,专业,之前的旅行记录,家庭和经济状况等。签证官也会基于您独特的背景而问一些必要的问题,签证官会根据您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来衡量您的个案。由于处理的申请众多,签证官只进行必要的审核以决定是否从法律上消除移民美国倾向的假设。
问题: 签证官没有浏览我的文件
回答: 申请非移民签证的主要流程不是文件处理。签证官不只专注于文档。意图更加重要。单独的文档不能证明申请人的意图。在某些情况下,文档可以显示申请人在其本国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有助于证明其在短期访美后具有返回本国的意愿。根据个案情况,签证官可以或不需要仔细检查您的文件来对您的意图作出决定。您还是应携带这些文件,以备签证官需要时查看。如果签证官没有仔细审核您的文件就作出了决定,是由于您的其他背景以足够清晰明了。如果签证被拒,很有可能不是由于您的某个文件改变了签证官对您意图的判定。
问题: 我想要回我的钱!
回答: 支付的申请费承担了处理申请的费用,每个签证申请者都必须支付此费用。申请说明中明确告知即使您的签证申请不成功也不会有退费。领事馆无权退还申请费。如果您计划重新申请签证,需要为每次申请支付费用。